永利yl23411官网

英文站|

最新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科研院: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1-07-20                   来源:                   作者:               关注: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期四川省科技厅已启动202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四川省近期发布的“科创十条”精神,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将分两批发布。本次为第一批,包括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项目(通知详见科技厅官网:链接)。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等的指南将在第二批发布。对于申报人资格等也有一些规定调整,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阅读本通知内容。

★★★特别注意:

关于项目申报人申报项目数的控制:

项目申报人角色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两种。同一年度,同一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2年度项目限1项(即,同一年度,同一申报人,仅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2年度项目1个,同时可作为项目参与人参与2022年度项目1个;或仅作为项目参与人参与2022年项目不超过2个);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处于限制申报期内(纳入“黑名单”、一定时间内不得申报项目)的申报人,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

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若退出,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根据新的限项规定以及今年指南将分两批发布的实际情况,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注意,合理选择牵头申报的项目类型以及参与的项目,避免因选择不当而导致申报资格受到影响。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均可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其中:国际科技创新/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必须要附上与国(境)外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的复印件(要求:必须是中外文对照版本一份,或中文版本、外文版本协议各一份。同时,中外文协议签订双方,中方单位需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所在学院或实验室公章(协议中单位与所盖公章须一致);国(境)外方单位只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可为电子签名),无需盖章),协议未按要求签订的,将无法通过科技厅的形式审查。同时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上传盖章签字齐全的协议原件的扫描件。★注意: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不能作为合作者签署合作文件。(国合项目具体可咨询85468389,张老师)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角色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见前文“特别注意”部分)。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兼职/离岗创业人员提供《兼职离岗创业备案表》及相关材料(见附件3;备案表学院盖章;协议有效期应在项目执行期内)至科研院基金科,报科技厅备案后开通新的身份角色。(校人事处兼职/离岗创业事项服务指南:http://rsc.scu.edu.cn/info/1034/1430.htm)。

6.指南中规定的拟支持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条件。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http://202.61.89.120/html/sbzn/135.html)。

7.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3.项目执行期从2022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4.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5.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四)关于限项申报的项目。

1.软科学项目:根据科技厅的指标划拨原则及学校实际,校内各单位(包括各业务实体和机关部处)的申报指标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获准立项数量的1.5倍;上年度未有获准的单位(包括各业务实体和机关部处),原则上限报1项。

(1)2021年度有获准软科学项目的单位清单见附件4(包括各业务实体和机关部处)。各单位2022年度具体可申报指标数目请咨询单位科研秘书或科研院基金科田老师(85403107)。该指标下的申报项目学校可直接推荐。

(2)2021年度未有获准软科学项目的单位(包括各业务实体和机关部处)原则上限报1项。以上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总数若超过学校总体指标,则由科研院组织专家择优遴选推荐。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①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②科研诚信承诺书、③申报书盖章页,于7月27日上午11时前统一报送科研院基金科。

2.学校限额需遴选推荐的项目:

(1)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项目(其中: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学校限报2项;面上项目,学校限报2项)。生命、轻工、建环、化工、机械学院等相关二级单位,以上两类项目每类可推荐不超过2项,其他单位每类可推荐不超过1项。

(2)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学校限报2项。校内各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项。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苗子工程项目(其中: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学校限报5项;苗子工程重点项目,学校限报10项;苗子工程培育项目,学校限报20项)。校内各单位每类项目可推荐不超过1项。(注: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口腔医院作为独立申报单位单独申报,该类指标直接到医院,不再分配学校指标。)

请校内各单位根据限额及指南要求组织遴选,推荐项目材料(详见附件5)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7月27日上午11时前统一报送科研院基金科。若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总数超过学校指标,则由科研院组织专家择优遴选推荐。获推荐的项目可在学校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对申报书进行完善修改。

3.逾期视为放弃推荐,不予受理。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和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注意:手机号码也是实名认证的一部分,请使用项目负责人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注意:请在申报书审批页“项目申报单位意见处”打印: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类型、③项目负责人、④校内二级单位,报送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①申报项目汇总表、②科研诚信承诺书、③申报书盖章页,到科研院办理盖章手续。

(三)二级单位汇总。

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信息,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材料到科研院办理相关手续,不受理个人报送。

(四)单位审核。

科研院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五)申报书修改。

1.在科研院审核申报书以前,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

2.申报书如被退回,原因请看“操作记录”(见下图)。

3.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在线提交。

四、申报时限

(一)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18时(含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

(二)校内二级单位报送项目汇总表、科研诚信承诺书、办理申报书盖章页盖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上午11时。

注意:限项申报项目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上午11时前。

(三)因校内遴选、形式初审等需要,学校截止时间均提前于科技厅申报系统显示截止时间。请严格按照学校截止时间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推荐,不予受理。

(四)纸质材料报送至望江校区行政楼339科研院基金科,电子版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到799975972@qq.com。(国合项目请联系85468389,张老师)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六、申报咨询及联系人

(一)申报指南咨询:详见申报指南(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二)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杨欣:028-86715358

(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张波:028-85249950

(四)永利yl23411官网项目主管。

田晟辰,85403107,望江校区行政楼339

张 滟,85468389,望江校区行政楼330(国际科技创新/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目)


附件清单:(下载附后)

1.2022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度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兼职离岗创业备案表

4.2021年度有获准软科学项目的单位清单

5.2022年度四川省限额申报项目汇总表

6.2022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7.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

8.2022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备案表+协议模板


  • 附件【附件1-8.zip】已下载

关闭